【招标公告】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廊坊市
发布日期: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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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Z1301003306001171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
一、招标条件
本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聘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在做好日常法律工作的同时,为公
司开展资产运营、国有资产管理与盘活、企业管理、财务咨询、融资咨询等业务提供专业法
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核发的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4)财务要求:2019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比选申
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比选申请人未处于比选禁止期,且不存在禁
止比选的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03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邮件发售。比选申请人邮件领取比选文件时须将资料的原件扫
描件(请确保所有资料清晰)发送至hbad111@163.com 邮箱,并电话告知比选代理工作人员
进行查验,查验无误后发售比选文件。资料如下: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项目
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
联系电话和邮箱)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以上资料
按照要求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比选人为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
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概况选聘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在做好日常法律工作的同时,为公
司开展资产运营、国有资产管理与盘活、企业管理、财务咨询、融资咨询等业务提供专业法
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桉路29号梦工场Fl幢02室。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
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4)财务要求:2019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比选申
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比选申请人未处于比选禁止期,且不存在禁
止比选的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发售。
比选申请人邮件领取比选文件时须将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请确保所有资料清晰)发送至
hbad111@163.com 邮箱,并电话告知比选代理工作人员进行查验,查验无误后发售比选文件。
资料如下: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原件扫描件、法定
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以上资料按照要求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
不予接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4 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8、其他
8.1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与开启环节
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
选人将拒绝接收。
8.2质量要求:合格。
8.3比选范围:根据公司要求,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8.4比选控制价:40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桉路29号梦工场Fl幢02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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