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邢台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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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邢台市 | 采购单位 | 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邢台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邢台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市救助管理站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 16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及地方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张东岗(邢台市救助管理站院内)2.1.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 8000 平方米。建设 4F 框架结构养护楼 1 栋、建筑面积6000 平方米,1F 框架结构门卫室、建筑面积 32 平方米,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要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 100%;非机动车棚 88 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 380平方米、路面硬化及生态修复等工程。配套给排水、供电、消防、安全、环保等设施。2.1.3 最高限价:***.00 元2.1.4 监理服务期限:300 日历天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再监工程一览表、拟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多项工作意见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配备,≥4 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 2 人;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9 00:00 至 2024-10-10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四楼综合开标室)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2627036
电子邮箱:zjjjzsck@data.xingtai.gov.cn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市救助管理站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 16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及地方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张东岗(邢台市救助管理站院内)2.1.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 8000 平方米。建设 4F 框架结构养护楼 1 栋、建筑面积6000 平方米,1F 框架结构门卫室、建筑面积 32 平方米,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要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 100%;非机动车棚 88 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 380平方米、路面硬化及生态修复等工程。配套给排水、供电、消防、安全、环保等设施。2.1.3 最高限价:***.00 元2.1.4 监理服务期限:300 日历天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再监工程一览表、拟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多项工作意见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配备,≥4 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 2 人;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9 00:00 至 2024-10-10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四楼综合开标室)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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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2627036
电子邮箱:zjjjzsck@data.xingtai.gov.cn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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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 中标人 | 1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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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为民路 66 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中原商务广场1号裙楼201-204号、211-214号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接收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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