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皮县乌马营镇塔马寺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沧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26

【招标公告】南皮县乌马营镇塔马寺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沧州市 采购单位 南皮县乌马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益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皮县乌马营镇塔马寺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皮县乌马营镇塔马寺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皮县乌马营镇塔马寺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已由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招标核准【2024】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皮县乌马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南皮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南皮县乌马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南皮县乌马营镇塔马寺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2.2建设地点:南皮县乌马营镇塔马寺村
2.3资金来源:南皮县财政资金
2.4计划工期:2024年11月底。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7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对乌马营镇塔马寺村村内道路及广场进行硬化,道路总长 4376.71米,宽2.5-4米,硬化总面积14034.825平方米,采用混凝土路面铺装,村民文化广场硬化 4110.6平方米。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特别说明: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和“评定分离”办法。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6 09:00:00 至 2024-10-08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8 09:3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云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支付。 (2)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的第三方交易系统为招采云交易平(www.zcbidding.com)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均使用第三方平台。 收费标准: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30万以下,收费金额300元/标段;30万≤概算价范围<100万,收费金额600元/标段;100万≤概算价范围<500万,收费金额900元/标段;5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标段;特殊项目视项目情况收费。招采云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618186 。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益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街运茂小区综合楼601室 3、联系及异议处理人:*** 4、电话:***5、电子邮件:hebeiyifeng@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南皮县乌马营镇人民政府
电 话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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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南皮县乌马营镇塔马寺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皮县乌马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益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皮县乌马营镇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街运茂小区综合楼601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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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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