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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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献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9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与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献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子牙新河是海河流域骨干行洪河道之一,全长143.4公里,其中献县段长约27公里。为完善流域防洪体系,保障两岸防洪安全,对子牙新河献县段(一期)进行治理。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子牙新河左、右堤自东付庄村至西张定村,河道治理长度10.6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左堤9.58公里加高培厚、右堤11.77公里加高培厚、左右堤6处堤防薄弱段治理、深槽桥梁3座拆除重建等。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含征迁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应配备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可一人多证,其他监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1.6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2)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5 00:00至2024-09-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及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献县水务局,联系人:***,联系电话:0317-60105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水务局
电话:0317-2171918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9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与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献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子牙新河是海河流域骨干行洪河道之一,全长143.4公里,其中献县段长约27公里。为完善流域防洪体系,保障两岸防洪安全,对子牙新河献县段(一期)进行治理。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子牙新河左、右堤自东付庄村至西张定村,河道治理长度10.6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左堤9.58公里加高培厚、右堤11.77公里加高培厚、左右堤6处堤防薄弱段治理、深槽桥梁3座拆除重建等。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含征迁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应配备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可一人多证,其他监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1.6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2)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5 00:00至2024-09-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及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献县水务局,联系人:***,联系电话:0317-60105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水务局
电话:0317-2171918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献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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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乐寿镇中华大街60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107号 |
邮编: | 邮编: | 050021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0317-6010518 | 电话: | 0311-89665100 |
传真: | 传真: | 0311-89665097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hwpdzhaoyang@163.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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