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询价交易X24120427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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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询价交易X24120427预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
询价交易预告
(编号:X24120427)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询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备注:具体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注册和备案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具体要求包括: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事煤炭生产、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3.供应资源符合需求,煤源稳定、品种稳定、质量稳定、发运稳定,具有煤矿、洗煤厂或发煤站台的供应商优先; 4.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严禁报名要求,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2)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 (3)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间环节的业务模式; (4)融资性贸易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模式。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09-18 10: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询价采购
报价时间截止后,当最低报价小于等于基价时,系统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 当最低报价大于基价时,询价方根据报价情况自主选择是否成交,若询价方选择成交,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3.交易时间:
A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B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C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D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E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F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G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H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I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J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K标段:2024-09-18 11:05至2024-09-18 12:05
L标段:2024-09-18 11:05至2024-09-18 12:05
M标段:2024-09-18 11:05至2024-09-18 12:05
N标段:2024-09-18 11:05至2024-09-18 12:05
O标段:2024-09-18 11:05至2024-09-18 12:05
P标段:2024-09-18 11:05至2024-09-18 12:0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铁路运输:交货地点:国铁“权村站”,铁路专用线名称为“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 2.交货方式:出卖人组织运力,到站“权村站”交货。 3.交货期限:以线下合同约定为准。 4.由于出卖人装车原因造成冻车以及其他原因,致使我公司卸车困难产生的铁路延时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出卖人承担。公路运输:5. 交货地点: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 交货方式:公路运输,出卖人组织运力,到厂交货 7. 车辆要求:汽车国V以上标准(符合环保部门最新要求) 8. 其他要求: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B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C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D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E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F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G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H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I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J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K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L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M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N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O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P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七、货款结算
本次采购(合同及结算)主体为“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收货人为“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八、煤质验收
1.数量验收标准:以电厂过衡为准。 2.质量验收标准:以电厂验收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交易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由成交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收服务费。
十、其它事项
1.数量考核标准:火车每列按3500吨计算,实际到货数量不足合同数量部分,每差一列扣罚6万元。汽车实际到货数量不足合同数量部分,每差一吨扣罚30元。 2.质量考核标准: (1)St,d≤基准值不考核;St,d﹥基准值每0.1考核3元/吨;St,d﹥基准值0.2每0.1%考核4.5元/吨。St,d﹥基准值0.6单独结算。 (2)Vad﹤基准值,每1%考核2元/吨;Vad﹤基准值20%,每1%考核4元/吨。 Vad﹥基准值,每1%考核2元/吨;Vad﹥20%,每1%考核4元/吨。 (3)热值在基准值以上,按到厂实际热值计算,﹤100 KCal/kg以内,每100KCal/kg考核0.001元/大卡;﹤100 KCal/kg,每100KCal/kg考核0.002元/大卡。不足100KCal/kg按100KCal/kg计算。 (4)Aad>基准值,每1%考核5元/吨。 (5)Mt﹥基准值,按批次考核,结算时按亏吨处理,且不加热值。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桑云福(沙河公司)
电话:桑云福:18632995011
交易中心:刘卫胜 薛 超
电话:18611910180 13803431984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魏羿
电话:0351-6829967 15383519356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5日
关于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
询价交易预告
(编号:X24120427)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询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铁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500 | 520 |
B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铁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500 | 520 |
C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铁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500 | 520 |
D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铁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500 | 520 |
E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471 |
F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471 |
G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471 |
H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471 |
I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471 |
J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471 |
K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471 |
L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471 |
M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471 |
N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471 |
O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471 |
P标段 | 动力煤 | 沙河电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471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A标段 | 烟煤 | 末煤 | ≥4000 | ≤10 | ≤2 | 11-28 | ≤45 |
B标段 | 烟煤 | 末煤 | ≥4000 | ≤10 | ≤2 | 11-28 | ≤45 |
C标段 | 烟煤 | 末煤 | ≥4000 | ≤10 | ≤2 | 11-28 | ≤45 |
D标段 | 烟煤 | 末煤 | ≥4000 | ≤10 | ≤2 | 11-28 | ≤45 |
E标段 | 烟煤 | 末煤 | ≥3800 | ≤10 | ≤2 | 11-28 | ≤47 |
F标段 | 烟煤 | 末煤 | ≥3800 | ≤10 | ≤2 | 11-28 | ≤47 |
G标段 | 烟煤 | 末煤 | ≥3800 | ≤10 | ≤2 | 11-28 | ≤47 |
H标段 | 烟煤 | 末煤 | ≥3800 | ≤10 | ≤2 | 11-28 | ≤47 |
I标段 | 烟煤 | 末煤 | ≥3800 | ≤10 | ≤2 | 11-28 | ≤47 |
J标段 | 烟煤 | 末煤 | ≥3800 | ≤10 | ≤2 | 11-28 | ≤47 |
K标段 | 烟煤 | 末煤 | ≥3800 | ≤10 | ≤2 | 11-28 | ≤47 |
L标段 | 烟煤 | 末煤 | ≥3800 | ≤10 | ≤2 | 11-28 | ≤47 |
M标段 | 烟煤 | 末煤 | ≥3800 | ≤10 | ≤2 | 11-28 | ≤47 |
N标段 | 烟煤 | 末煤 | ≥3800 | ≤10 | ≤2 | 11-28 | ≤47 |
O标段 | 烟煤 | 末煤 | ≥3800 | ≤10 | ≤2 | 11-28 | ≤47 |
P标段 | 烟煤 | 末煤 | ≥3800 | ≤10 | ≤2 | 11-28 | ≤47 |
备注:具体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注册和备案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具体要求包括: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事煤炭生产、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3.供应资源符合需求,煤源稳定、品种稳定、质量稳定、发运稳定,具有煤矿、洗煤厂或发煤站台的供应商优先; 4.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严禁报名要求,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2)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 (3)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间环节的业务模式; (4)融资性贸易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模式。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09-18 10: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询价采购
报价时间截止后,当最低报价小于等于基价时,系统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 当最低报价大于基价时,询价方根据报价情况自主选择是否成交,若询价方选择成交,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3.交易时间:
A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B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C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D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E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F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G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H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I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J标段:2024-09-18 11:00至2024-09-18 12:00
K标段:2024-09-18 11:05至2024-09-18 12:05
L标段:2024-09-18 11:05至2024-09-18 12:05
M标段:2024-09-18 11:05至2024-09-18 12:05
N标段:2024-09-18 11:05至2024-09-18 12:05
O标段:2024-09-18 11:05至2024-09-18 12:05
P标段:2024-09-18 11:05至2024-09-18 12:0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铁路运输:交货地点:国铁“权村站”,铁路专用线名称为“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 2.交货方式:出卖人组织运力,到站“权村站”交货。 3.交货期限:以线下合同约定为准。 4.由于出卖人装车原因造成冻车以及其他原因,致使我公司卸车困难产生的铁路延时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出卖人承担。公路运输:5. 交货地点: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 交货方式:公路运输,出卖人组织运力,到厂交货 7. 车辆要求:汽车国V以上标准(符合环保部门最新要求) 8. 其他要求: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B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C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D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E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F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G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H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I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J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K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L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M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N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O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P标段:2024-09-19至2024-10-03
七、货款结算
本次采购(合同及结算)主体为“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收货人为“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八、煤质验收
1.数量验收标准:以电厂过衡为准。 2.质量验收标准:以电厂验收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交易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由成交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收服务费。
十、其它事项
1.数量考核标准:火车每列按3500吨计算,实际到货数量不足合同数量部分,每差一列扣罚6万元。汽车实际到货数量不足合同数量部分,每差一吨扣罚30元。 2.质量考核标准: (1)St,d≤基准值不考核;St,d﹥基准值每0.1考核3元/吨;St,d﹥基准值0.2每0.1%考核4.5元/吨。St,d﹥基准值0.6单独结算。 (2)Vad﹤基准值,每1%考核2元/吨;Vad﹤基准值20%,每1%考核4元/吨。 Vad﹥基准值,每1%考核2元/吨;Vad﹥20%,每1%考核4元/吨。 (3)热值在基准值以上,按到厂实际热值计算,﹤100 KCal/kg以内,每100KCal/kg考核0.001元/大卡;﹤100 KCal/kg,每100KCal/kg考核0.002元/大卡。不足100KCal/kg按100KCal/kg计算。 (4)Aad>基准值,每1%考核5元/吨。 (5)Mt﹥基准值,按批次考核,结算时按亏吨处理,且不加热值。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桑云福(沙河公司)
电话:桑云福:18632995011
交易中心:刘卫胜 薛 超
电话:18611910180 13803431984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魏羿
电话:0351-6829967 15383519356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5日
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