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冀州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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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衡水市 | 采购单位 | 衡水市冀州区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名城建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冀州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冀州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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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646001001 | |||||||||||||||||||||||||||||||||||||||||||||||||||||||||||||
招标内容: | ||||||||||||||||||||||||||||||||||||||||||||||||||||||||||||||
冀州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已由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冀州行审审字【2024】147号、冀州行审审字【2024】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冀州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2.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 3.建设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 4.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共分为6个标段。 一标段:西王庄村、南刘家庄村; 二标段:王海庄村、韩马庄村、邵村、西方家庄村; 三标段:大漳村、松篱村、西元头村; 四标段:小寨村、皮村、东南庄村; 五标段:刘家埝村、前冢村、四铺村; 六标段:后车营村、西北角村、魏村、李张周村、南漳淮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20个村道路、给水改造工程,其中道路工程包括:混凝土路面36509.29㎡;沥青路面11423.54㎡;便道57771.09㎡;砖砌挡墙340m;路缘石1200m;护栏741m,给水工程包括:给水主管3748m;支管23173m;排表井98座,照明工程:路灯368套,水利工程:护坡12794.41㎡。(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可参与上述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1.2其他要求: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4 09:00至2024-09-1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数政〔2024〕号),实行评定分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名城建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787号乾源大厦2幢2单元2层202 联系人:*** 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财政局 电话:*** 电子邮箱:jzsczjnyk@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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