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卢龙县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天然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秦皇岛市 发布日期: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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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秦皇岛市 采购单位 卢龙县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卢龙县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天然气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卢龙县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天然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15-244324090205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卢龙县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天然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卢龙县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其中:第1标段为“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天然气采购”。
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分公司可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分公司可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须就本项目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必要报表或开户行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针对其他采购(招标)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招标)项目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无效),且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或有效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经营范围内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委托协议》并提供第三方具有经营范围内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运输人员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由第三方提供相关人员资料,投标人拟投入的燃气操作员提供有效期内的操作证。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报告或网站查询截图和声明函,日期不得早于获取文件时间。投标人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包括但不限于:(1)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2)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及处罚:(3)近3年未受到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4)无单位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需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后附信用中国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失信惩戒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单位行贿罪的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7.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止,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
2.1.现场报名领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等报名资料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登记报名领取。
2.2.网上报名领取:
①电汇标书款(单位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开户行帐号:441100100100713178668668),公对公电汇需备注注明“0615-244324090205项目标书款”,个人电汇需备注注明“所代表公司名称+0615-244324090205项目标书款”,报名确认时间以电汇到账时间为准,如到账时间超过报名时间期限,则报名不成功。
②将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电汇底单、可编辑形式的报名信息(报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手机号、电子邮箱、纳税人识别号)发送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邮箱(titc302@163.com)后致电项目负责人,资料发送齐全并经确认后报名成功。未报名成功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天津阳光采购平台(cgo.tpre.cn/#/home)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龙县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永安大街永嘉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titc30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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