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道路硬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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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秦皇岛市 | 采购单位 | 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秦皇岛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道路硬化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河北大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Z1303062401662301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道路硬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丽萍、葛丽娜(采购人代表)、朱颖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767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0%收取;在100万元-500万元之间部分,按0.7%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来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秦皇岛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东大街鼎尊花苑16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16-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道路硬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河北大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大郭街道大郭村后西路北一排12号302室 | 91130606MAD70YP33R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施工工期 | 工程施工范围 | 工程项目经理 |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河北大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道路硬化项目 | 30天(日历日) | 新建混凝土路等 | 孙凤全 | 冀213002219038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丽萍、葛丽娜(采购人代表)、朱颖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767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0%收取;在100万元-500万元之间部分,按0.7%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来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秦皇岛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东大街鼎尊花苑16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16-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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