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康保县2024年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二号卜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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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康保县二号卜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康保县2024年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二号卜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康保县2024年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二号卜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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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848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康保县2024年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二号卜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保县2024年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二号卜乡)已由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康政投字【202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保县二号卜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康保县二号卜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HWZB-ZJK2024-034 2工程名称:康保县2024年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二号卜乡) 3工程内容及规模:人工造林544亩,退化林修复3979.4亩 4建设地点:康保县二号卜乡区域内包含大沟房村、大章盖村、二达井村、郭珍营村、庙喇嘛村、弄红营村、王国隆村、王立德村、西土城村、小奔红村共计十个村庄 5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施工; 6管护期: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工程,管护期3年,即2025年7月1日-2028年6月30日。 7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第一年成活率达到85%(含85%)以上,第二年成活率达到85%(含85%)以上,第三年保存率达到80%(含80%)以上。每年验收面积核实率均达到95%。 2.2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5)特别提示: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6)依据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或造林或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2024年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0 08:30至2024-09-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30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依据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康保县二号卜乡人民政府 地址:康保县二号卜乡 联系人:*** 电话:*** 邮编:076650 招标代理机构: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1503 联系人:*** 电话:*** 邮编:07500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3-7639293 电子邮箱:kbxzsp@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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