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1号办公楼更换右(北)侧电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1号办公楼更换右(北)侧电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1号办公楼更换右(北)侧电梯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1号办公楼更换右(北)侧电梯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ZB-24W042
项目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1号办公楼更换右(北)侧电梯项目
预算金额:28.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号办公楼更换右(北)侧电梯。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交付、调试、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以上资质),若为新版证件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投标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以上)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以上资质),若为新版证件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投标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以上)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以上证件不接受扫描件,须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时可不提供)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到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资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二)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豁子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1号办公楼更换右(北)侧电梯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ZB-24W042
项目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1号办公楼更换右(北)侧电梯项目
预算金额:28.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号办公楼更换右(北)侧电梯。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交付、调试、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以上资质),若为新版证件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投标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以上)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以上资质),若为新版证件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投标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以上)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以上证件不接受扫描件,须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时可不提供)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到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资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二)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豁子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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