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庄村农业产业园柔性温室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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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定筑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庄村农业产业园柔性温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庄村农业产业园柔性温室项目一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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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6535001003 | ||||||||||||||||||||||||||||||||||||||||||||||
招标内容: | |||||||||||||||||||||||||||||||||||||||||||||||
中庄村农业产业园柔性温室项目一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庄村农业产业园柔性温室项目已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发改批字(2024)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中庄村农业产业园柔性温室项目2.1.2建设地点:涞源县上庄乡中庄村2.1.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68083平方米(约252亩),其中种植区占地面积159416平方米(约239亩)、配套区占地面积 8667平方米(约 13亩);总建筑面积 74530.75平方米,其中建设柔性温室40座建筑面积共58099.20平方米、冷棚20座建筑面积共12800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631.55平方米;化粪池1座;630KVA箱变两个;同时进行室外道路硬化、围墙大门、室外管线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2.1.4资金来源:政府衔接资金2.1.5工期:一标段:15个月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毕直至缺陷责任期满止2.1.6质量标准:一标段: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施工:合格。二标段:合格2.1.7 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监理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编制,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二标段: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一标段: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如仍在处罚期内,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1.3财务要求:须具备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其审计报告或咨信证明)。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5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一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6 09:00至2024-09-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6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保定筑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电话:0312-7321199 电子邮箱:lyfgj2020@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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