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沽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张家口市 发布日期: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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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张家口市 采购单位 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沽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沽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 已由
沽源县行政审批局 以
沽行审立字【202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沽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
建设地点:沽源县平定堡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总占地800平方米,新建4F框架结构教学楼1栋,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教辅设备。(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1个;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不存在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以上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
3.1.5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5 09:00 至
2024-09-11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26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本招标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需包含此项费用。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联系方式:1、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2、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3、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沽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电话:0313-5812176
电子邮箱:gyxziitgs@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沽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投标人/供应商1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沽源县平定堡镇寄宿制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大街 地址: 杭州市拱野区建国北路707号1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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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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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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