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盛华家园北区N31#、N32#商业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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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张家口市恒达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盛华家园北区N31#、N32#商业楼项目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盛华家园北区N31#、N32#商业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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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599001B01 | ||||||||||||||||||||||||||||||||||||||||||||||
招标内容: | |||||||||||||||||||||||||||||||||||||||||||||||
【盛华家园北区N31#、N32#商业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华家园北区N31#、N32#商业楼项目施工已由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张开经核字【2016】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恒达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恒达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七里山南街北侧 建设规模:盛华家园北区N31#商业楼,地上9层,建筑面积6447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664平方米;盛华家园北区N32#商业楼,地上9层,建筑面积6820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6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629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82元 计划工期: 4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27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12 月 31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企业资质证书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 41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8 09:00至2024-09-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单位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恒达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电话:***; 邮箱: 4066446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邮箱:530506463@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3-5900075 电子邮箱:jkqzbb@s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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