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泉市中医院病房楼新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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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承德市 | 采购单位 | 平泉市中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展跃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泉市中医院病房楼新建项目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平泉市中医院病房楼新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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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5007001060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平泉市中医院病房楼新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中医院病房楼新建项目设计已由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平数政招核决字20240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平泉市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平泉市平泉镇城北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12.1亩,新建病房楼一栋(地下1层1550平方米,地上6层96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10平方米。 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完成报批方案文件编制,方案审批通过后7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项目批复立项并接到招标人委托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初步设计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7 09:00至2024-09-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ongzb.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9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ongz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ongzb.cn)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号)的通知,本项目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展跃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4-6024038 电子邮箱:pqxzbb@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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