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县发展大街南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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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青县发展大街南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青县发展大街南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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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409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青县发展大街南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县发展大街南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字(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青县发展大街南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2)建设地点:青县经济开发区,北起八团路,南至新华东路。。 (3)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道路全长1262米红线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 40千米/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在发展大街与八团渠交叉处新建桥梁一座,长39米,宽30米;铺设DN300PE给水管1262米,d500-d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1862米,DN400-DN600高密度聚乙烯污水管1862米;安装LED路灯80座,100KVA 变压器一套,敷设低压电缆2800米。同时配套建设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附属设施。 (4)质量标准:合格。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6)资金来源: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 (7)合同估算价:***元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及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工作等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0 09:00至2024-08-24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一、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1)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付费主体: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平台使用情况 (1)使用平台名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3)收费标准:一档≤0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800元;二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三档2000万概(估)算<3000万,收费金额2000元;四档300万≤概(估)算<5000万,收费金额2500元;五档5000万≤概(估)算,收费金额3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4)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317-4320526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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