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邯郸大名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邯郸市 发布日期:2024-08-14

【招标公告】邯郸大名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邯郸市 采购单位 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邯郸大名车辆租赁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邯郸大名车辆租赁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邯郸大名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编号:ZHHF-FW-GKXJ-24-0035交货/服务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交货/服务地点:汇海公司指定地点供货范围: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所属邯郸大名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车辆租赁服务。具体业务如下:1.预约业务:甲方在用车前一天以相关负责人短信,微信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做到当天回复确认,保证甲方用车。
2.即时业务:如需即时用车,甲方需及时联系乙方,乙方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向甲方反馈并供应车辆。
3.业务变更及取消:甲方须在预约用车时间前提12小时通知乙方,否则应按照订单价格的30%支付当次用车款。
质量要求:1. 所租赁车辆须凭甲方提出的用车需求为准;
2. 乙方应汇集用车的单据并制成《租车费用明细》后送交甲方联系人进行确认,甲方联系人应在5内完成确认;
3. 租车费用按次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的汇总对账单并确认无异议后,乙方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的服务费用;如甲方未及时的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三年内有3个租车业绩,以正式盖章版合同首尾页为证明。
(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驾驶员要求;必须持有国家规定能驾驶车型的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且未发生过交通事故;接到采购方任务通知后,须准时依指定路线行驶、停靠并到达指定地点;对行车路线的合理性可以提出改进意见并做适当调整,但必须征得用车人的同意; 必须将客户安全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因堵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客户在途中耽误,驾驶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给采购方联系人。因车辆故障影响采购方的正常接待任务,受托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应服从采购方车辆主管部门管理,不得擅自接洽受理采购方客人的运输业务预定,一切业务往来必须通过采购方车辆主管部门,若违反此规定,双方管理层将随时进行协商,并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8月19日 11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邯郸大名车辆租赁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1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顺丰快递平邮。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
联系人:***
电话:***
 
 
 
 
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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