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紫樾香榭东侧规划路(海河路-励学路)工程EPC总承包

所属地区:河北沧州市 发布日期: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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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沧州市 采购单位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首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紫樾香榭东侧规划路(海河路-励学路)工程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樾香榭东侧规划路(海河路-励学路)工程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4]3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紫樾香榭东侧规划路(海河路-励学路)工程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励学路以南,海河路以北,求是大道以东;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为紫樾香榭东侧规划路(励学路-海河路)市政道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约375.846米,红线宽15米。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 交通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等附属工程。
项目主要铺设行车道3850平方米、人行道1410平方米及交安配套设施;新建d1000雨水管道352米;新建DN600污水管道333米;设置路灯13座;种植行道树等130株;铺设电力排管382 米;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资金来源:市财政;
2.1.6计划工期:计划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共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 80日历天;
2.1.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本次EPC招标设计范围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
(2)采购、施工:本次EPC招标施工范围所涉及工程内容的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相关负责人员资格要求:
3.1.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指2024年1月至开标日期间至少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2.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提供近期(指2024年1月至开标日期间至少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2.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指2024年1月至开标日期间至少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1.3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3.1.5施工机械设备:满足项目需求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满足项目需求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13   09:30至2024-8-20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上午9点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65%计取;付费主体:由委托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首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沧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3209286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使用平台名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
收费标准:
区间
概算价范围(m)
收费金额(元)

m<30万(m≠0)
300

30万≤m<100万
600

100万≤m<500万
900

500万≤m<1000万
1000
特殊情况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首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B座518室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hbss201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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