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涞源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保定市 发布日期: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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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保定市 采购单位 涞源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惠琪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涞源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名称: 涞源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100000190206479001001
招标内容:

涞源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批字(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涞源县泉坊镇曲村2.1.2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7780㎡,总建筑面积为5173.29㎡,建设储备库(2层),附属用房(1层)和地下消防水池(1层)。其中地上面积4723.57㎡(储备库和附属用房)地下建筑面积449.72㎡(地下消防水池);同时进行供配电、给排水、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监控设施、场区硬化等附属工程的建设。2.1.3计划工期:40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设计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 投标人须具备3.2.1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企业业绩:具备一项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公司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③(外省企业)施工单位为进冀投标企业的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资质,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一项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①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2 09:00至2024-08-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单位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CA 咨询电话:4007073355。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项目名称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进入“冀招标”“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查看投标人操作流程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19-9995。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2)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明标、技术暗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中惠琪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312-7321373
电子邮箱:bdslyx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涞源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158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涞源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惠琪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南山街68号 地址: 保定市天鹅中路兴远现代商务中心4楼
邮编:
0724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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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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