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园林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园林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园林景观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
园林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1-13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雄安新区
1. 招标条件
本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园林景观工程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商务片区XACR-2021-037宗地,本期建设用地位于D03-04-19地块和D03-04-20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城市道路ND15,南至城市道路EA3,西至城市道路NB2,北至城市道路ED52。
工程规模:用地红线面积:14928.9平方米,景观面积为:13130.6平方米;其中D03-04-19地块首层景观面积9426.6平方米,下沉庭院景观面积469.3平方;D03-04-20地块景观面积为568.8平方米,其中D03-04-20仅为D03-04-19南侧4.5m范围内。
工期:计划2024年9月进场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总计101日历天。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招标图纸编制园林景观工程的具体施工实施方案。
(2)提供室外地面所有天然石材铺装材料、所有景观立面硬质铺贴、木材、金属材料、砌体材料等园林景观工程材料,选材均应由设计方及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选用,主要材料定样后要保证样货一致。涉及到颜色、规格等的材料,均应在施工前提供样品或样板,并最终获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批准。
(3)提供园林景观工程的表层种植土、所有种植作物苗的供货、栽植、挖穴、剪枝修剪、栽种等服务,并最终获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批准。
(4)提供园林景观工程中的照明工程中景观灯的供货及安装,灯具等电器必须安装牢固、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电器安装规定执行,防护等级满足安全要求并注意与装修面配合严密、美观,灯具安全及防护等级按照灯具表要求选用,并最终获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批准。
(5)提供园林景观工程中的室外管道、阀门供应及安装,并最终达到建设单位的效果。
(6)供货及安装是指包括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储存与保管,直至种植物的栽植、养护;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的设备的安装、连接、调试、测试及竣工验收等,并达到招标人和建设单位提出的园林景观效果。
根据技术要求和相关图纸、规范等,对整个园林景观工程进行的深化设计、设备供应、现场运输、安装、检查、验收、调试、培训及维保(详见招标图纸)。
其他: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文件所包含、涉及的一切内容与含义,只要适用,都应作为对投标人此次报价之工作内容的定义。招标文件中写明的或隐含的由投标人的任何义务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文件中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本项目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符合及实现招标文件内的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的1个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景观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签字页,提供不全将被判定为无效业绩)
3.2.2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0日09时起至2024年8月17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15 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日15 时3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
联系人:***
电话: ***
电子邮件: 112474831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9357713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园林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1-13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雄安新区
1. 招标条件
本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园林景观工程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商务片区XACR-2021-037宗地,本期建设用地位于D03-04-19地块和D03-04-20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城市道路ND15,南至城市道路EA3,西至城市道路NB2,北至城市道路ED52。
工程规模:用地红线面积:14928.9平方米,景观面积为:13130.6平方米;其中D03-04-19地块首层景观面积9426.6平方米,下沉庭院景观面积469.3平方;D03-04-20地块景观面积为568.8平方米,其中D03-04-20仅为D03-04-19南侧4.5m范围内。
工期:计划2024年9月进场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总计101日历天。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招标图纸编制园林景观工程的具体施工实施方案。
(2)提供室外地面所有天然石材铺装材料、所有景观立面硬质铺贴、木材、金属材料、砌体材料等园林景观工程材料,选材均应由设计方及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选用,主要材料定样后要保证样货一致。涉及到颜色、规格等的材料,均应在施工前提供样品或样板,并最终获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批准。
(3)提供园林景观工程的表层种植土、所有种植作物苗的供货、栽植、挖穴、剪枝修剪、栽种等服务,并最终获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批准。
(4)提供园林景观工程中的照明工程中景观灯的供货及安装,灯具等电器必须安装牢固、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电器安装规定执行,防护等级满足安全要求并注意与装修面配合严密、美观,灯具安全及防护等级按照灯具表要求选用,并最终获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批准。
(5)提供园林景观工程中的室外管道、阀门供应及安装,并最终达到建设单位的效果。
(6)供货及安装是指包括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储存与保管,直至种植物的栽植、养护;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的设备的安装、连接、调试、测试及竣工验收等,并达到招标人和建设单位提出的园林景观效果。
根据技术要求和相关图纸、规范等,对整个园林景观工程进行的深化设计、设备供应、现场运输、安装、检查、验收、调试、培训及维保(详见招标图纸)。
其他: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文件所包含、涉及的一切内容与含义,只要适用,都应作为对投标人此次报价之工作内容的定义。招标文件中写明的或隐含的由投标人的任何义务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文件中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本项目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符合及实现招标文件内的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的1个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景观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签字页,提供不全将被判定为无效业绩)
3.2.2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0日09时起至2024年8月17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15 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日15 时3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
联系人:***
电话: ***
电子邮件: 112474831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9357713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