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廊坊市第九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廊坊市第九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第九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廊坊市第九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廊坊市第九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4年***8月27日 1***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FHC-2***24-Z******8***61
项目名称:廊坊市第九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北京新发地市场每日价格行情最高价的12***%,如遇市场价格上浮过高,供货单位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价格,否则结算时按合同签订的市场价结算。如遇市场明显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每年续签一次(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每年续签一次(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规定并提供承诺函;3.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4年***8月***6日 至 2***24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至11:******,下午14:******至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5室
方式: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
售价:¥5******.***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4年***8月27日 1***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24年***8月27日 1***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电子邮箱方式: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936***56363@qq.com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按要求缴费并获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第九小学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群安街18号
联系方式:*** ***316-2338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娜
电 话: ***316-59***5566
廊坊市第九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4年***8月27日 1***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FHC-2***24-Z******8***61
项目名称:廊坊市第九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北京新发地市场每日价格行情最高价的12***%,如遇市场价格上浮过高,供货单位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价格,否则结算时按合同签订的市场价结算。如遇市场明显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每年续签一次(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每年续签一次(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规定并提供承诺函;3.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4年***8月***6日 至 2***24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至11:******,下午14:******至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5室
方式: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
售价:¥5******.***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4年***8月27日 1***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24年***8月27日 1***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电子邮箱方式: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936***56363@qq.com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按要求缴费并获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第九小学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群安街18号
联系方式:*** ***316-2338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娜
电 话: ***316-59***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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