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执行手册》印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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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执行手册》印刷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执行手册》印刷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1.2服务内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执行手册》印刷服务,《企业文化执行手册》每册62页,合计印刷20000册。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执行手册》印刷服务,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doc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执行手册》印刷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1.2服务内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执行手册》印刷服务,《企业文化执行手册》每册62页,合计印刷20000册。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执行手册》印刷服务,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
联系人 | : | 白增晖、庞彩云 |
电话 | : | 0311-66620822、0311-66620671 |
招标代理 | : |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
联系人 | : | 张德祥、张光磊、张宁 |
电话 | : | 13933000377、13229867006 |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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