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省委机关中心配电室设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发布日期: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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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石家庄市 采购单位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省委机关中心配电室设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业主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8-01 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8-21 09:00

省委机关中心配电室设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委机关中心配电室设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5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拆除分配电室内老旧变压器4台高压配电柜13面、低压配电柜38面、交直流一体化屏2面,拆除老旧高、低压电缆及其相关附件。安装新变压器4台,其中2000kVA变压器2台,1250kVA变压器2台;安装新高压配电柜13面、低压配电柜38面、应急电源接入柜2面、有源滤波柜4面;安装新高压、低压电缆、母线及附件,对母线槽穿越楼板时的洞口进行扩大及加固;对不满足防火要求的门窗、楼梯进行更换;加装通风、机械补风管道,并对管道泄压口进行封堵、加固;重新布置照明动力系统、接地系统;加装空调、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后台监控系统;对二层电缆夹层内电缆设备进行整理:对上级电源接火位置电流互感器、计量表计进行更换等。
2.1.2 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46号
2.1.3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服务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后止。
2.1.4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相关现行标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电气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1至2024-08-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606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1 09:00,地点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西配楼二楼多功能厅。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苏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0311-87801581、0311-88600702;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宋智航,联系电话:0311-83086903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电话:0311-87801581 0311-88600702
电子邮箱:3278166659@qq.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46号、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北大街7号 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苏先生、刘先生
联系人: 宋智航
电话:
0311-87801581 0311-88600702
电话: 0311-8308690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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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308696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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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2239266323@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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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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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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