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阳原县新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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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阳原县新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阳原县新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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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155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阳原县新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新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阳行审批【2024】20号、阳行审建【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编号:ZCGJZJK-GC-20240724; 项目名称:阳原县新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内容:阳原县新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安阳街(华西路-纵十路-光华路)、纵二路(东大巷-马王庙街)、横二街(中苑路-东苑路)共三条道路,其中新建给水主管道长1162.702米,污水主管道长1041.794米,雨水主管道长1054.468米,安装路灯64盏,沥青混凝土道路长1104.776米,道路面积18840平方米,路面结构:机动车道结构总厚65cm,其中:密级配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一13C)4cm,粘油层,密级配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7cm,下封层,透层油,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骨架密实型)18cm,水泥稳定级配砂砾18c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阳原县城区; 建设单位: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完工;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阳原县新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 3.1.2财务要求:由中介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8月1日至今由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查验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 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4)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详细内容请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1 10:00至2024-08-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受理异议单位: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异议电话:*** (2)受理异议单位: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异议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3-7383949、0313-7383907 电子邮箱:yyxzjjbgs@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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