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龙满族自治县乡镇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工程部分车辆及设备调整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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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秦皇岛市 | 采购单位 |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乡镇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工程部分车辆及设备调整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乡镇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工程部分车辆及设备调整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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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3760003001 | ||||||||||||||||||||||||||||||||||||||||||||||
招标内容: | |||||||||||||||||||||||||||||||||||||||||||||||
青龙满族自治县乡镇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工程部分车辆及设备调整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乡镇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工程部分车辆及设备调整项目招标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装卸式垃圾车、压缩式垃圾车、多功能抑尘车、自装卸式垃圾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自装卸式垃圾车11辆、压缩式垃圾车1辆、多功能抑尘车1辆、自装卸式垃圾车1辆;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车辆的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9 09:00至2024-08-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准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招标项目选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付费主体由投标人承担,本次收费标准80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0335-7860987、1593059110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电子邮箱:qlx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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