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规划二路、规划四十二路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规划二路、规划四十二路监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国康医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规划二路、规划四十二路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规划二路、规划四十二路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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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64490010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规划二路、规划四十二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规划二路、规划四十二路监理已由 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3〕022号、〔2023〕044号、〔2024〕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国康医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编号:HBXY2024FW-080 2.1.2项目名称: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规划二路、规划四十二路监理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各类管网,其中:污水管线1912米、雨水管线3385米、给水管线2082米、中水管线2030米、燃气管线1594米、热力管线1668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2.1.4工程地点:保定市 2.1.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盲评。 2.1.6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施工图设计等所有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内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从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并办理接收证书起 24 个月 。 2.1.7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8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2.1.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的工程监理服务工作: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规划二路、规划四十二路工程的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及调试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全部监理工作,包含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等。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监理过1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6 09:00至2024-07-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各投标单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须从项目附件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将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投诉受理单位: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薛瑞 0312-3195798。潜在投标人未从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各投标单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须从项目附件中下载一份GE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用此招标文件来制作相应格式的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第一开标室,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到达开标现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3195798 电子邮箱:gxqzjj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1、服务类,一档: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二档:100万-400万(含100万),收费金额880元,三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2、施工类,一档:400万以下,收费金额880元,二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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