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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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盐山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格沃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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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6443001001 | ||||||||||||||||||||||||||||||||||||||||
招标内容: | |||||||||||||||||||||||||||||||||||||||||
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盐山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盐山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一标段;2、建设规模: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一标段:病房综合楼和综合服务楼的室内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3、建设地点:盐山县迎宾路以南,纬七西路以北,经一路以西、盐山县中医院新院区东侧。4、资金来源: 政府债券资金;5、工期:180日历天;6、质量标准:合格;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2.2招标范围: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一标段:病房综合楼和综合服务楼的室内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6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大中型企业投标时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的承诺书》,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5 09:00至2024-07-3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平台使用情况: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使用第三方平台。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 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类,一档:400万以下,收费金额880元,二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本项目收取1280元/标段。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方式收取。付费主体: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盐山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格沃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盐山县康复路34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 23号友谊小区综合楼C座906室 邮编: 0613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及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及异议联系人:*** 电话: *** 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609232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1、服务类,一档: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二档:100万-400万(含100万),收费金额880元,三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2、施工类,一档:400万以下,收费金额880元,二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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