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阳区许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廊坊市 发布日期: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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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廊坊市 采购单位 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阳区许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阳区许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阳区许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廊坊市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廊广发改[2023]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9648.97平方米(约合149.47亩),分为南区、北区两个地块实施。其中:南区用地面积53647.10平方米(约合80.47亩),北区用地面积46001.87平方米(约合6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05696.92平方米,其中:南区总建筑面积165233.6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794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291.27平方米),北区总建筑面积14046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1537.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925.71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206150.97平方米,可建成回迁安置房1932套;配套建设12班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为4300平方米;同时建设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室等配套设施。
2.1.2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北旺镇许各庄村,四至范围:金星道以南、益民道以北、许青路以西、东安路以东。 2.1.3
总工期:总工期802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42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31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1.4
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1.5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132372.696155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设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     
3.1.4财务要求:应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     
3.1.5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5
09:00至2024-07-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文明路甲1号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一幢2单元12层2-1206号房
邮编: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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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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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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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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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fyfyt2381932@163.com

中心服务负责人: 高蓬
地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
电话: 0316-29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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