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河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终止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沧州市 发布日期: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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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沧州市 采购单位 河间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柏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河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招标项目名称: 河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E1100000190206396001
招标公告名称: 河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100000190206396001001
原公告内容:

河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河间市行政审批局以河审批(招标)核字【2023】第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间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间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河间市城垣西路街道办、诗经村镇等10个乡镇(街道办)的75个村的排水工程,铺设DN800雨水管线18776米;路面恢复及村庄街道整治提升,包含路面恢复、街道两侧村容村貌提升及增绿建设、乡村人居环境管理整治配套设施、架空线缆维护梳理10370米;建设停车场车位3775个,安装智能充电桩86套;坑塘治理10276平方米。其中:(一)排水工程:铺设DN800雨水管线18776米。(二)路面恢复及村庄街道整治提升:包含路面恢复658770平方米、街道两侧村容村貌提升213370平方米、增绿建设89079平方米、街道照明8585盏、乡村人居环境管理整治配套设施、架空线缆维护梳理10370米。(三)建设停车场和安装智能充电桩:建设停车场车位3775个,安装智能充电桩86套。(四)坑塘治理:坑塘治理1027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含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本项目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涉及乡镇如下:一标段项目名称:河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一标段)项目编号:HBBJZB-2024-0622-01涉及乡镇:诗经村镇、兴村镇、城垣西路街道办事处、龙华店乡。二标段项目名称:河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二标段)项目编号:HBBJZB-2024-0622-02涉及乡镇:沙河桥镇、行别营镇、景和镇。三标段项目名称:河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三标段)项目编号:HBBJZB-2024-0622-03涉及乡镇:米各庄镇、尊祖庄镇、束城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本项目人员要求: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要求。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7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监理员不少于4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监理员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同时中标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依次为1至3标段。若依此方法出现后面标段可以成为中标候选人的数量大于0家不足三家时,则按照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方法出现后面标段可以成为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0家时,则按照本标段所有有效投标人得分排名高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不再受兼投不兼中的限制。中标不同标段的投标人需配置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如项目管理机构相同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河间市农业农村局。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财政评审,实际收费金额以财政最终评审金额为准。(注:1、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平台付费金额为:480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3 09:00至2024-07-0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间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柏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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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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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致:各投标单位
           河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现因甲方采购需求有所变动,本次招标终止。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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