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观海路(武林大道—杏林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观海路(武林大道—杏林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沧州高新区开创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成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观海路(武林大道—杏林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观海路(武林大道—杏林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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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6422001001 | ||||||||||||||||||||||||||||||||||||||||
招标内容: | |||||||||||||||||||||||||||||||||||||||||
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观海路(武林大道—杏林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观海路(武林大道—杏林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高审初设批字〔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高新区开创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高新区开创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观海路(武林大道—杏林街)道路全长 688.34m,红线宽 4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2)建设地点:沧州高新区。(3)计划周期:90天。(4)标段划分:无。(5)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本次招标设计包含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施工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设计要求:本项目所需设计文件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编制与本工程审批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设计专篇等工作,并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招标人的认可。施工、采购要求: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变更的全部施工内容和采购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其他:协助招标人完成办理工程相关内容,如报建、报批、竣工验收、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并在本单位具有近期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含本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并在本单位具有近期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具有近期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监督部门及受理质疑投诉电话:沧州高新区城建局招标办,0317-8697190 (3)招标代理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60%收取。 (4)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服务类:合同估算价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标段;100万≤概(估)算<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8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 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施工方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2 09:00至2024-07-1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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