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徐水区交通新基建项目(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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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徐水区交通新基建项目(EPC)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徐水区交通新基建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水区交通新基建项目(EPC) 已由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水区交通新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徐水发改【2023】214号)《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水区交通新基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徐水发改【2023】29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招标方案已经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XSZBH-2023-69号核准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
(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服务交通新基建:一是建设智慧交通综合管理平台,二是建设智慧交管指挥预警管理系统。
(3)工期总日历天数:计划工期9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
(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该项目初设中的目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工程专业甲级。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级)资质,具有软件开发及运维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拟建项目类似的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a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b担任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c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在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3)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承诺书,格式自拟)(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名,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或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需具备本公告要求的与其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资质;
(2)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
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12 08:30 至
2024-07-18 17:3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按上述要求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注:异议、投诉渠道:李阳,联系电话:***,电子信箱:18630136157@163.com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5单元301室。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0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水区交通新基建项目(EPC) 已由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水区交通新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徐水发改【2023】214号)《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水区交通新基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徐水发改【2023】29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招标方案已经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XSZBH-2023-69号核准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
(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服务交通新基建:一是建设智慧交通综合管理平台,二是建设智慧交管指挥预警管理系统。
(3)工期总日历天数:计划工期9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
(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该项目初设中的目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工程专业甲级。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级)资质,具有软件开发及运维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拟建项目类似的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a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b担任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c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在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3)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承诺书,格式自拟)(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名,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或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需具备本公告要求的与其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资质;
(2)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
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12 08:30 至
2024-07-18 17:3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按上述要求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注:异议、投诉渠道:李阳,联系电话:***,电子信箱:18630136157@163.com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5单元301室。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0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徐水区政通路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
邮编: | 0725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8630136157@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696048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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