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雄安城发汇智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项目名称: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40710000008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
1.2 采购人:河北雄安城发汇智置业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公寓、幼儿园、商业街、集中商业、办公、酒店等,同步配套建设市政、景观绿化等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2.25万㎡,总建筑面积约为82.14万㎡,地上建筑面积约56.73万㎡,地下建筑面积约25.41万㎡,其中一标段包括住宅、幼儿园、公寓、酒店、办公和商业街等,占地面积16.65万㎡,建筑面积49.05万㎡,地上面积34.35万㎡,地下面积14.7万㎡;二标段包括集中商业、公寓、酒店和办公等,占地面积5.6万㎡,建筑面积33.09万㎡,地上面积22.38万㎡,地下面积10.71万㎡。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地块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含道路工程)的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护结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桩身水平位移、锚杆内力监测、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等,并进行人工巡视。其中:
基坑监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表沉降、桩顶水平位移、桩顶竖向位移、支护桩深层水平位移、锚杆内力、桩身水平位移、深层土体位移监测、坡顶水平、竖向位移监测、周边建筑物沉降等监测,以及人工巡视、测点埋设、基准点的设置和保护,涉及从土护降及地基处理阶段至项目竣工期间的支护结构、相关自然环境、施工工况、地下水位(含水位观测孔施做)、周边道路以及为满足现场应急抢险或其他意外情况出现时的监测和观测要求等工作,并根据以上监测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等。
建筑物沉降观测包括但不限于测点布置设计、人工巡视、测点埋设、基准点的设置和保护、测定建筑物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率和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的必要沉降观测工作,并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等,以及为满足现场应急抢险或其他意外情况出现时的监测和观测要求等工作,并根据以上观测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观测报告等。
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的持续时间、布点等应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3、4、5、6、7、8、9、10地块)、二标段(11地块)。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每标段1家。
2.4 服务期限:
一标段:
基坑监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实际结束时间为需监测基坑全部回填完成(以现场施工进度和甲方书面验收通知时间为准)。
建筑物沉降观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结束时间为合同范围内需观测建筑物主体结构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沉降观测要求为止(具体观测周期以设计要求为准)。
二标段:
基坑监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实际结束时间为需监测基坑全部回填完成(以现场施工进度和甲方书面验收通知时间为准)。
建筑物沉降观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结束时间为合同范围内需观测建筑物主体结构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沉降观测要求为止(具体观测周期以设计要求为准)。
2.5 服务地点: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为JGJ120-2012,《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5018-2021。
注:以上相关管理规定、办法有更新,则按新印发的文件执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应同时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要求: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一标段: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
二标段: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
(2)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若2023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测业绩(监测内容须包含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被雄安新区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2)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4)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5)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7)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8)上述第3)、4)、5)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6)供应商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其他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11日1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 18日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3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雄安城发汇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dianzizhaobiao@126.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响应文件后,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40710000008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
1.2 采购人:河北雄安城发汇智置业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公寓、幼儿园、商业街、集中商业、办公、酒店等,同步配套建设市政、景观绿化等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2.25万㎡,总建筑面积约为82.14万㎡,地上建筑面积约56.73万㎡,地下建筑面积约25.41万㎡,其中一标段包括住宅、幼儿园、公寓、酒店、办公和商业街等,占地面积16.65万㎡,建筑面积49.05万㎡,地上面积34.35万㎡,地下面积14.7万㎡;二标段包括集中商业、公寓、酒店和办公等,占地面积5.6万㎡,建筑面积33.09万㎡,地上面积22.38万㎡,地下面积10.71万㎡。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地块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含道路工程)的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护结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桩身水平位移、锚杆内力监测、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等,并进行人工巡视。其中:
基坑监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表沉降、桩顶水平位移、桩顶竖向位移、支护桩深层水平位移、锚杆内力、桩身水平位移、深层土体位移监测、坡顶水平、竖向位移监测、周边建筑物沉降等监测,以及人工巡视、测点埋设、基准点的设置和保护,涉及从土护降及地基处理阶段至项目竣工期间的支护结构、相关自然环境、施工工况、地下水位(含水位观测孔施做)、周边道路以及为满足现场应急抢险或其他意外情况出现时的监测和观测要求等工作,并根据以上监测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等。
建筑物沉降观测包括但不限于测点布置设计、人工巡视、测点埋设、基准点的设置和保护、测定建筑物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率和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的必要沉降观测工作,并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等,以及为满足现场应急抢险或其他意外情况出现时的监测和观测要求等工作,并根据以上观测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观测报告等。
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的持续时间、布点等应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3、4、5、6、7、8、9、10地块)、二标段(11地块)。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每标段1家。
2.4 服务期限:
一标段:
基坑监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实际结束时间为需监测基坑全部回填完成(以现场施工进度和甲方书面验收通知时间为准)。
建筑物沉降观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结束时间为合同范围内需观测建筑物主体结构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沉降观测要求为止(具体观测周期以设计要求为准)。
二标段:
基坑监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实际结束时间为需监测基坑全部回填完成(以现场施工进度和甲方书面验收通知时间为准)。
建筑物沉降观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结束时间为合同范围内需观测建筑物主体结构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沉降观测要求为止(具体观测周期以设计要求为准)。
2.5 服务地点: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为JGJ120-2012,《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5018-2021。
注:以上相关管理规定、办法有更新,则按新印发的文件执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应同时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要求: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一标段: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
二标段: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
(2)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若2023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测业绩(监测内容须包含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被雄安新区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2)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4)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5)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7)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8)上述第3)、4)、5)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6)供应商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其他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11日1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 18日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3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雄安城发汇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dianzizhaobiao@126.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响应文件后,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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