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宜安村一事一议路灯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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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宜安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东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宜安村一事一议路灯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宜安村一事一议路灯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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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2747001B01 | ||||||||||||||||||||||||||||||||||||||||
招标内容: | |||||||||||||||||||||||||||||||||||||||||
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宜安村一事一议路灯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宜安村一事一议路灯项目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宜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94.00%,自有资金占比6.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宜安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宜安村一事一议路灯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宜安村; 最高限价:***.32元; 工 期: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4%+自有资金6% 保证金金额:7400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宜安村一事一议路灯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 3.1.3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接受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单位: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投诉电话:17733839098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未承担其他在建设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0 09:00至2024-07-1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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