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调整)】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发布日期: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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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石家庄市 采购单位 井陉县水利局、井陉县河道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泽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调整)】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名称: 【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调整)】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2720001B01
招标内容:

【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调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调整)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调整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可研[202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水利局、井陉县河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井陉县水利局、井陉县河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调整);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建设地址:井陉县秀林镇、南障城镇;
2.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河道进行清淤整治长度10km,格宾石笼护脚恢复2.241km,护地坝恢复重建2.052km,护村坝恢复重建0.146km,截潜坝蓄水坎恢复工程2处。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4其他要求: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预留比例为不低于(含)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若非中小微企业,可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拟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协议金额比例为中企业不低于(含)40%,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含)60%。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监督单位: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82022017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无在建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8 00:00至2024-07-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井陉县水利局、井陉县河道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泽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井陉县建设南路57号 地址: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919号水岸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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