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修缮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修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BXJ-CZZB-24014;
(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占地面积10920平方米,经营业务用房主体建筑面积2075.16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后勤用房改造(9号、10号库房食堂改造)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827.5平方米;后勤用房(会议平房及小南院)建筑面积617.71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本项目包含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用房修缮改造。(以上数据均为约数,详细数据以施工图纸、清单为准);
(4)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建设中路任丘卷烟营销部院内;
(5)招标控制价:784.498964万元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规范和验收标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围标串标行为记录,投标人需附查询网页首页及企业关系截图打印【至少包含法人信息(负责人)和股东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5)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6)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对经查询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有行贿、串通投标等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对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严格实施禁入措施,按规定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8)近3年投标申请单位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级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须出具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4)(5)(6)(7)内容由代理机构人员在报名环节和开标现场进行核实,在评标前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出现以上情况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须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人对“近3年投标申请单位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级以上质量事故”的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09:30至2024年7月8日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异议处理人及联系人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南侧新华大厦B座8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设施修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BXJ-CZZB-24014;
(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占地面积10920平方米,经营业务用房主体建筑面积2075.16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后勤用房改造(9号、10号库房食堂改造)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827.5平方米;后勤用房(会议平房及小南院)建筑面积617.71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本项目包含经营业务用房及后勤用房修缮改造。(以上数据均为约数,详细数据以施工图纸、清单为准);
(4)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建设中路任丘卷烟营销部院内;
(5)招标控制价:784.498964万元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规范和验收标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围标串标行为记录,投标人需附查询网页首页及企业关系截图打印【至少包含法人信息(负责人)和股东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5)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6)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对经查询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有行贿、串通投标等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对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严格实施禁入措施,按规定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8)近3年投标申请单位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级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须出具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4)(5)(6)(7)内容由代理机构人员在报名环节和开标现场进行核实,在评标前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出现以上情况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须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人对“近3年投标申请单位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级以上质量事故”的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09:30至2024年7月8日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异议处理人及联系人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南侧新华大厦B座8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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