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起步区第五组团NB10路(EB3-EA1)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起步区第五组团NB10路(EB3-EA1)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起步区第五组团NB10路(EB3-EA1)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项目名称:起步区第五组团NB10路(EB3-EA1)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40625000002
起步区第五组团NB10路(EB3-EA1)市政道路工程
第三方质量检测
询比采购公告
起步区第五组团NB10路(EB3-EA1)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起步区第五组团NB10路(EB3-EA1)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新建城市次干路1条,全长1.002公里,道路红线宽32米,绿道一体化实施宽度4米,实施总宽度36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水管线工程、再生水管线工程、雨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电力管线工程、通信管线工程、燃气管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承担本项目对应的全部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包括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采购人要求开展的所有检测工作,主要检测项目为:混凝土、钢筋、防水材料、沥青、钢绞线、锚具、土、压实度、灰剂量、桩基、电缆、电线、配管、管材、管道、无损检测工作(主要检测方法:射线检测(RT))等,具体详见图纸(检测数量及内容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施工材料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里检测、原材检测试验、资料归档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质量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同时供应商还应满足下列①、②、③、④条件之一:
①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②具有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③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④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包括: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
(6)其他要求:①根据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雄安规建办{2020}156号)中“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应设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资质认定或母公司资质认定涵盖该场所,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的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时检测单位应在新区建立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场所(须提供CMA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能证明检测场所的证明材料,并在CMA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中须包含有体现雄安新区分场所地址或注册地址等信息);②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雄安新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新区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③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6)在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存在“不同供应商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准)”;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本条适用于二次采购或者重新采购项目)”
(17)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8)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委托开展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
(19)在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存在“不同供应商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准)”;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本条适用于二次采购或者重新采购项目)”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询比采购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b.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1款(4)项及3.2款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询比采购公告第3.1款(6)项的要求;c.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若联合体各方均仅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则该联合体合计检测业务范围需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者若联合体各方均仅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则该联合体合计检测业务范围需至少包括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d.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e.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承接见证取样的检测能力,其主要设备资产、人员均在雄安新区范围内;f.联合体各方中若有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成员,则该成员应视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向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或新区的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g.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6月26日22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2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内本项目【查看采购公告】中【联合体成员】一栏处添加共同组成联合体的其他所有成员。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0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容城县雄安商务服务中心5号办公楼6层
联 系 人:顾有恒、郭宪、许倩、刘朝、马国栋、韩旭、樊鹏飞、陈瑶、吕晓辉
电 话:***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40625000002
起步区第五组团NB10路(EB3-EA1)市政道路工程
第三方质量检测
询比采购公告
起步区第五组团NB10路(EB3-EA1)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起步区第五组团NB10路(EB3-EA1)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新建城市次干路1条,全长1.002公里,道路红线宽32米,绿道一体化实施宽度4米,实施总宽度36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水管线工程、再生水管线工程、雨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电力管线工程、通信管线工程、燃气管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承担本项目对应的全部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包括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采购人要求开展的所有检测工作,主要检测项目为:混凝土、钢筋、防水材料、沥青、钢绞线、锚具、土、压实度、灰剂量、桩基、电缆、电线、配管、管材、管道、无损检测工作(主要检测方法:射线检测(RT))等,具体详见图纸(检测数量及内容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施工材料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里检测、原材检测试验、资料归档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质量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同时供应商还应满足下列①、②、③、④条件之一:
①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②具有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③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④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包括: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
(6)其他要求:①根据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雄安规建办{2020}156号)中“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应设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资质认定或母公司资质认定涵盖该场所,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的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时检测单位应在新区建立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场所(须提供CMA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能证明检测场所的证明材料,并在CMA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中须包含有体现雄安新区分场所地址或注册地址等信息);②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雄安新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新区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③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6)在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存在“不同供应商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准)”;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本条适用于二次采购或者重新采购项目)”
(17)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8)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委托开展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
(19)在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存在“不同供应商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准)”;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本条适用于二次采购或者重新采购项目)”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询比采购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b.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1款(4)项及3.2款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询比采购公告第3.1款(6)项的要求;c.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若联合体各方均仅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则该联合体合计检测业务范围需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者若联合体各方均仅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则该联合体合计检测业务范围需至少包括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d.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e.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承接见证取样的检测能力,其主要设备资产、人员均在雄安新区范围内;f.联合体各方中若有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成员,则该成员应视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向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或新区的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g.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6月26日22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2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内本项目【查看采购公告】中【联合体成员】一栏处添加共同组成联合体的其他所有成员。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0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容城县雄安商务服务中心5号办公楼6层
联 系 人:顾有恒、郭宪、许倩、刘朝、马国栋、韩旭、樊鹏飞、陈瑶、吕晓辉
电 话:***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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