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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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承德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 招标代理: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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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6-26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6 09:3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ZYZB-2024-W-0270。2.1.2、中标人数量:1家;2.1.3、供货安装期:接招标人订单后5日内送货至指定地址,按招标人工期要求及时完成安装调试。2.1.4、质量要求:合格。2.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1.6、最高投标限价:***.02元,其中设备部分1253690.70元, 安装调试费228209.32元。2.1.7、监督举报方式: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wzhcd_he@bank-of-china.com,信函地址:承德市都统府大街3号。2.1.8、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2.2招标范围:监控报警设备供货、运输、安装、检验、试验、质保、维保、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投标人已取得河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书,备案等级为壹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已取得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评审委员会和河北安资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核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具备承揽安全技术防范壹级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3.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5.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近3年(2021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7.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9.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1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6至2024-07-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3、资质证书; 4、其他说明:报名时,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主要股东信息并加盖公章。主要股东信息需包含股东名称(自然人填写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占全部股份比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16 09:30 ,地点为 承德中行办公楼6楼会议室(承德市都统府大街3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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