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察北管理区沙沟镇沙沟村恒温库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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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沙沟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察北管理区沙沟镇沙沟村恒温库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察北管理区沙沟镇沙沟村恒温库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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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2953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察北管理区沙沟镇沙沟村恒温库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北管理区沙沟镇沙沟村恒温库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沙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沙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HBRS-ZJK-2024-006 2.1.2工程名称:察北管理区沙沟镇沙沟村恒温库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2.1.3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占地约7669.39平方米(11.5亩),新建恒温库1座建筑面积2160.75平方米,其中包括1300平方米装卸台,院面硬化及围挡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建设地点:察北管理区沙沟镇沙沟村2.1.5建设单位: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沙沟镇人民政府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2.1.8工期要求:2024年7月至2024年11月 2.1.9质量要求:合格; 2.1.10质保期:一年 2.1.1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察北管理区沙沟镇沙沟村恒温库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筑工程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附项目经理2023年7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注:施工总承包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6月24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网上查询) 3.1.4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资料。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4 09:00至2024-06-28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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