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人民政府永华大街修路项目范围内南大园乡翠景小镇车库及道路等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人民政府永华大街修路项目范围内南大园乡翠景小镇车库及道路等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华大街修路项目范围内南大园乡翠景小镇车库及道路等拆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永华大街修路项目范围内南大园乡翠景小镇车库及道路等拆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座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C-2024-229
项目名称:永华大街修路项目范围内南大园乡翠景小镇车库及道路等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5495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5495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永华大街修路项目范围内南大园乡翠景小镇车库及道路等拆除项目施工,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中国”(http://www. 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座503室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座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座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原始文件并附一套A4纸张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人民政府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长城南大街118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云杉路1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永华大街修路项目范围内南大园乡翠景小镇车库及道路等拆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座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C-2024-229
项目名称:永华大街修路项目范围内南大园乡翠景小镇车库及道路等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5495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5495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永华大街修路项目范围内南大园乡翠景小镇车库及道路等拆除项目施工,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中国”(http://www. 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座503室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座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座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原始文件并附一套A4纸张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人民政府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长城南大街118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云杉路1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