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衡水部分)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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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衡水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衡水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衡水部分)建筑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河北省衡水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 招标代理: | 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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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6-13 15: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05 10:00 |
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衡水部分)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衡水部分)建筑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以冀发改农经[2023]1493号、冀水防[2024]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省衡水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河北省衡水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衡水部分)建筑工程。(2)建设内容:改建水文站9处,新建水文站10处,改建水位站12处,改建雨量站92处,新建雨量站45处,改建巡测基地3处。主要包括测验断面桩牌设立、断面整治,新建水位观测平台、设立水尺,新建缆道高洪测验平台,新建、改建观测场和生产业务用房等。(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4)计划工期:20个月,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45%,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60%(注:60%是在45%基础上计算,即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占整体预算金额的27%)。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类型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实现:①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并将投标报价中不低于45%的比例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其投标报价的27%,主体及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并将投标报价中不低于27%的比例分包给小微企业,主体及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③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5)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6-13 15:00至2024-06-20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05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北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在线参与开标、解密等活动,无需投标人来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如下: (1)CA是企业在互联网中的合法身份,是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取得河北CA的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新用户申请CA,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如需帮助请详询河北CA客服热线: 400-707-3355。(注:上述方式只是取得河北CA方式之一,潜在投标人亦可通过河北省各级地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取得,具体流程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2)潜在投标人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取得河北CA外,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加入市场主体库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注册登记”方式: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注册指南,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如需帮助请详询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 已在上述网站完成注册并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使用河北 CA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同)”→业务入口→交易响应方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省本级→搜索项目名称并下载招标文件。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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