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唐山城市供水分区计量工程及计量器具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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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唐山市 | 采购单位 | 唐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唐山城市供水分区计量工程及计量器具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唐山城市供水分区计量工程及计量器具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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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2187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唐山城市供水分区计量工程及计量器具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城市供水分区计量工程及计量器具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唐审投资备字〔202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唐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本标段建设内容包括:①智能升级12101块居民水表和2967块工商业水表(含拆装劳务费、附件费用和文明施工费用),②建设一级分区,安装13台流量计(含智能井盖费用、拆装劳务费、附件费用和文明施工费用);③水厂进厂水流量计12台;④改造测压点13个。 2.1.2 建设地点:唐山市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 2.1.3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4 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 2.2招标范围:唐山城市供水分区计量工程及计量器具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手续、施工开工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如投标人为独立投标,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给水工程总承包或施工+设计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公司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给水工程总承包(单独承揽或以设计单位名义参与的)或设计业绩,负责施工公司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给水工程总承包(单独承揽或以施工单位名义参与的)或施工业绩。4.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5.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6.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项目经理满足同等条件,可以兼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特别提醒: 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QCCA、CFCA)),联系方式: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tangshan/)”网站进行账号注册。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最多由二家组成,要求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6 09:00至2024-06-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7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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