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魏县集中供热优化热源热网结构、提升保障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魏县集中供热优化热源热网结构、提升保障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邯郸市 | 采购单位 | 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魏县集中供热优化热源热网结构、提升保障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魏县集中供热优化热源热网结构、提升保障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集中供热优化热源热网结构、提升保障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 以
魏审批初字【2024】0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占地15.99亩,建筑面积2514.46平方米,新建2座供热站,扩建1座供热站,购置及安装空气源热泵48台、燃气锅炉2台;配套建设3339米供热管网。其中景观湖站(河里安置区)位于景观湖南侧、龙乡大街东侧,供热能力27万平方米(空气能22万平方米、燃气锅炉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1584米供热管网;玉泉河站(安民、益民安置区)位于玉泉河与东壁路平交处东北角,供热能力27万平方米(空气能22万平方米、燃气锅炉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1018米供热管网;7#站扩建位于洹水大道与兴源街平交处,供热能力22万平方米(空气能22万平方米),配套建设737米供热管网。
2.1.2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1.3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其中勘察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1.3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1)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06 08:30 至
2024-06-11 17:3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集中供热优化热源热网结构、提升保障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 以
魏审批初字【2024】0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占地15.99亩,建筑面积2514.46平方米,新建2座供热站,扩建1座供热站,购置及安装空气源热泵48台、燃气锅炉2台;配套建设3339米供热管网。其中景观湖站(河里安置区)位于景观湖南侧、龙乡大街东侧,供热能力27万平方米(空气能22万平方米、燃气锅炉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1584米供热管网;玉泉河站(安民、益民安置区)位于玉泉河与东壁路平交处东北角,供热能力27万平方米(空气能22万平方米、燃气锅炉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1018米供热管网;7#站扩建位于洹水大道与兴源街平交处,供热能力22万平方米(空气能22万平方米),配套建设737米供热管网。
2.1.2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1.3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其中勘察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1.3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1)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06 08:30 至
2024-06-11 17:3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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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魏县长安大道东段19号 | 地址: | 邯郸市光明南大街409号 |
邮编: | 058000 | 邮编: | 056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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