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南区)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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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南区)项目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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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6-03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4 09:00 |
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南区)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南区)项目施工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投内资审【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韩梨南区总建筑面积99738. 3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商业、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室等。建设地点: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南至北凤道,西至东安路,北至艺术大道。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至2027年5月16日,工期104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控制价:***.1元(大写:叁亿贰仟叁佰贰拾万零贰仟捌佰肆拾肆元壹角)。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壹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2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财务要求:2022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其他要求: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②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1.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3 09:00至2024-06-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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