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璞园项目商业分销渠道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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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金泰宏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璞园项目商业分销渠道服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保定市金泰宏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河北博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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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5-29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0 14:30 |
璞园项目商业分销渠道服务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璞园项目商业分销渠道服务采购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金泰宏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金泰宏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1项目名称:璞园项目商业分销渠道服务采购 2.1.2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恒源路北、瑞祥大街东约350米。 2.1.3 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79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74万平方米,总规划5栋高层住宅(1104套)、平面车位845个、机械车位254组、底商5468.65平米、仓储394个构成。 2.1.4 服务期限:17个月。璞园项目本次分销渠道服务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 2025年12月31日。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6 招标范围:璞园项目商业进行分销渠道服务,具体情况以保定市金泰宏孚公司释放产品信息为准。 2.1.7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璞园项目商业进行分销渠道服务,具体情况以保定市金泰宏孚公司释放产品信息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2)未被“北京京能电子商务平台”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9至2024-06-04,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保定市竞秀区七一西路万和奥城3号楼604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20 14:30 ,地点为 保定市莲池区恒源路京能璞园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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