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城墙路南延(景兴大街至景旺大街)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西城墙路南延(景兴大街至景旺大街)道路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衡水市 | 采购单位 |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科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城墙路南延(景兴大街至景旺大街)道路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城墙路南延(景兴大街至景旺大街)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城墙路南延(景兴大街至景旺大街)道路工程 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景发改投资审批(2023)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西城墙路南延(景兴大街至景旺大街)道路工程全长326.184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该工程道路标准断面组成型式为:4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29 米车行道+1.5 米绿化带+4 米人行道。新建车行道9460 m2;新建人行道1958 m2;新建绿化带734 m2;行道树120棵;给水管网 656m;污水管网629m;雨水管网 606m;新建100KVA箱变1台,新建灯杆18根。
2.2 建设地点:景县城区;
2.3 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5 月 27 日09:00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17: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6 月 20 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注: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城墙路南延(景兴大街至景旺大街)道路工程 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景发改投资审批(2023)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西城墙路南延(景兴大街至景旺大街)道路工程全长326.184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该工程道路标准断面组成型式为:4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29 米车行道+1.5 米绿化带+4 米人行道。新建车行道9460 m2;新建人行道1958 m2;新建绿化带734 m2;行道树120棵;给水管网 656m;污水管网629m;雨水管网 606m;新建100KVA箱变1台,新建灯杆18根。
2.2 建设地点:景县城区;
2.3 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5 月 27 日09:00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17: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6 月 20 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注: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科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景县 | 地址: | 衡水市高新区宝云大街69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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