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滦州市文化广场场馆展陈装修运营项目(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唐山市 发布日期: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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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唐山市 采购单位 滦州恒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唐山汇智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滦州市文化广场场馆展陈装修运营项目(投资人+EPC+O)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名称: 滦州市文化广场场馆展陈装修运营项目(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1920001G01
招标内容:

滦州市文化广场场馆展陈装修运营项目(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州市文化广场场馆展陈装修运营项目已由滦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滦发改备【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州恒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州恒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新城南部,惠民道南侧,安康路东侧,市民服务中心西侧。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45153.39平米,装修展陈面积为 39829平米,主要是对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城市规划展览馆、科技馆、影剧院、青少年活动中心及配套商业等内部场馆设施功能进行完善提升;室外网红业态布置、下沉广场及B1美食区域基础装修。项目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能、水能。
3合作期限:约25 年(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运营期24年)。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运作方式说明:
本项目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项目基本情况,通过各项影响因素的综合对比,本项目拟采用“投资人+EPC+O”模式进行运作。
由地方政府授权滦州恒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建设运营任务,实施主体通过公开程序选择社会资本,与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筹集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项目相关工程建设运营由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并运营。项目公司的投资及合理收益通过项目自身的经营性收入以及实施主体补贴进行覆盖。
该模式目前在全国各地应用较多,同时,文化体育设施的开发建设已逐步由单纯的工程建设转向经营管理(综合的商业运营模式),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方建设、运营、投融资、运营及维护的优势,成为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等。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 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9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0%;实施主体出资代表出资1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0%。
注册资本不能满足项目资本金要求的部分资金,由社会资本以资本公积的方式注入项目公司,以保证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20%)。
本项目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经营管理项目所建设施,即文化馆、图书馆、剧院、影院、城市规划展览馆、科技馆、青少年中心等内部场馆,向使用者收取费用,取得一定的使用者付费,但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全部的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而由项目实施主体对不足部分给予一定的补贴。由此,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实施主体补贴自项目运营之日起,进行第一次绩效评价后开始支付。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投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投资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投融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
②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函”内容)
3.1.3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②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最低要求:1 名,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投资运营管理。
②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一致,且在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③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一致。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各自承担联合体相应工作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投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③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5 09:00至2024-05-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已在“惠招标”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双盲、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滦州恒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唐山汇智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滦河街道华岩街5号 地址: 滦州市科创大厦810室
邮编:
0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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