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部分建筑物屋面防水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4-VGBBJL-G1003)(第1包)
【招标公告】某单位部分建筑物屋面防水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4-VGBBJL-G1003)(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部分建筑屋面防水整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名称:某单位部分建筑屋面防水整修项目
项目编号:2024-VGBBJL-G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部分建筑屋面防水整修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河北省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特征:某单位部分建筑屋面防水整修项目。
2.1.2招标编号:2024-VGBBJL-G1003。
2.1.3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1.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屋面防水整修(约21栋房屋),拆除原有隔热层、防水等并清理垃圾,重新铺设新防水层;幼儿园西南部分围墙粉刷等。最高投标限价:***.27元(含暂列金30000.00元)。
2.1.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完工(约定工期内必须完工,否则按规定进行罚款: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1%计算违约金,超过20天按0.5%计算违约金)。
2.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军队相关行业合格建设标准。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合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投标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相应承诺书);(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未处于冻结状态。提供2022、2021、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均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1.4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党政机关、军队及地方防水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金额要达到60万及以上。(需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查询截图))。
3.1.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至今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经理在用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按规定保证在位天数,确需离开现场时,应事先通知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按合同给予处罚,并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视情解除合同,需提供相应承诺书)。
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在本单位参与的项目业绩,要有一项党政机关、军队及地方防水工程施工业绩且金额达到60万及以上。需提供施工承包合同(能体现其本人的)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查询截图)。
3.1.6其他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业绩限于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在本单位参加的项目,要求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施工承包合同(能体现其本人的)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查询截图),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至今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一个业绩既能满足企业业绩,又能满足项目经理业绩,又能满足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视为都满足。)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0日8:30至2024年05月1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获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若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8632190156、15931056655
传 真:0311-83086835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招标人:河北省某部
联 系 人:四先生、吴先生
办公电话:***
项目编号:2024-VGBBJL-G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部分建筑屋面防水整修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河北省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特征:某单位部分建筑屋面防水整修项目。
2.1.2招标编号:2024-VGBBJL-G1003。
2.1.3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1.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屋面防水整修(约21栋房屋),拆除原有隔热层、防水等并清理垃圾,重新铺设新防水层;幼儿园西南部分围墙粉刷等。最高投标限价:***.27元(含暂列金30000.00元)。
2.1.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完工(约定工期内必须完工,否则按规定进行罚款: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1%计算违约金,超过20天按0.5%计算违约金)。
2.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军队相关行业合格建设标准。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合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投标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相应承诺书);(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未处于冻结状态。提供2022、2021、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均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1.4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党政机关、军队及地方防水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金额要达到60万及以上。(需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查询截图))。
3.1.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至今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经理在用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按规定保证在位天数,确需离开现场时,应事先通知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按合同给予处罚,并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视情解除合同,需提供相应承诺书)。
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在本单位参与的项目业绩,要有一项党政机关、军队及地方防水工程施工业绩且金额达到60万及以上。需提供施工承包合同(能体现其本人的)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查询截图)。
3.1.6其他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书)。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业绩限于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在本单位参加的项目,要求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施工承包合同(能体现其本人的)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查询截图),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至今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一个业绩既能满足企业业绩,又能满足项目经理业绩,又能满足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视为都满足。)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0日8:30至2024年05月1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获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若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8632190156、15931056655
传 真:0311-83086835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招标人:河北省某部
联 系 人:四先生、吴先生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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