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采购搬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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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采购搬迁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采购搬迁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择优选定一家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采购搬迁服务项目。
2.项目限价:9万元。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为任丘市卷烟营销部采购搬迁服务
三、参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包含装卸搬运或搬家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4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磋商;与参选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之后日期)。
8.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之后日期)。
9.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对经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磋商资格(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之后日期)。
10.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实施禁入措施的供应商名单和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对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严格实施禁入措施,按规定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11.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提交资料(以下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代理人:须提供经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5.参选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4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
1.以上证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有效信息的,参选单位仅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不可扫描出参选单位信息的,须提供原件。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其相应的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参选单位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参选单位应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报名失败参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磋商文件中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五、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图书大厦805室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图书大厦805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基建办公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磋商时间:2024年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联系人及电话
磋商发布单位: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图书大厦805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17-5526001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网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任丘市卷烟营销部采购搬迁服务项目。
2.项目限价:9万元。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为任丘市卷烟营销部采购搬迁服务
三、参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包含装卸搬运或搬家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4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磋商;与参选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之后日期)。
8.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之后日期)。
9.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对经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磋商资格(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之后日期)。
10.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实施禁入措施的供应商名单和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对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严格实施禁入措施,按规定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11.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提交资料(以下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代理人:须提供经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5.参选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4月1日以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
1.以上证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有效信息的,参选单位仅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不可扫描出参选单位信息的,须提供原件。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其相应的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参选单位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参选单位应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报名失败参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磋商文件中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五、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图书大厦805室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图书大厦805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基建办公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磋商时间:2024年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联系人及电话
磋商发布单位: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图书大厦805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17-5526001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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