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抚宁抽水蓄能电站电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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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秦皇岛市 | 采购单位 | 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抚宁抽水蓄能电站电缆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比价公告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1005-240027]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抚宁抽水蓄能电站电缆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采购要求
1.报价方(供应商)营业证照注册时间必须满六个月,必须提交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包含营业执照、供货业绩、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与询价函一起成PDF文件格式,加盖公章,上传至中国电建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上(https://ec.powerchina.cn/),过期不候。注:未在集采平台“获取文件”处下载询价函而报价视为废标。
采购采取的定价方式:电缆线及材料的报价为运输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抚宁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综合交货单价(包括出厂价、运输费、装车费、检验费、技术售后服务、保险费及所有税费等)。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不调整,送货数量以实际采购计划数量为准。
2.技术规范: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标准。
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须遵照执行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主要有::《额定电压1 kV(Um =1.2 kV)到35 kV(Um =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Um=1.2 kV)和3 kV(Um =3.6 kV)电缆》(GB/T 12706.1-2020)。
3.付款方式:
付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卖方提供本月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买方物资设备科核对,走物资账务验收程序到财务挂账,6个月内根据买方财务资金状况按付款流程支付款项95%。
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并经使用方确认后无息支付。
本合同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电建融信、其他金融工具支付。
报价方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行号:
4.交货时间:分批交货,首批货物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货。
5.交货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峪门口村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抚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6.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由买方负责卸车,且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外观、数量检验及抽样复检。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观进行检查,同时对需复检物资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
7.验收标准、方法:
(1)电缆材料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交买方验证人员。“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必须是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加盖合同方印章。对不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材料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买方拒收,由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本次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处理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询比价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
地 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基地二期113号楼
询价方联系人:吴世华、张慧宇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2499143513@qq.com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电子签章)
2024年05月07日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1005-240027]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抚宁抽水蓄能电站电缆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铝芯电缆 | 3*185+2*95mm2 | 3900米 |
2 | 铝芯电缆 | 3*25+2*16mm2 | 1000米 |
二、采购要求
1.报价方(供应商)营业证照注册时间必须满六个月,必须提交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包含营业执照、供货业绩、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与询价函一起成PDF文件格式,加盖公章,上传至中国电建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上(https://ec.powerchina.cn/),过期不候。注:未在集采平台“获取文件”处下载询价函而报价视为废标。
采购采取的定价方式:电缆线及材料的报价为运输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抚宁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综合交货单价(包括出厂价、运输费、装车费、检验费、技术售后服务、保险费及所有税费等)。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不调整,送货数量以实际采购计划数量为准。
2.技术规范: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标准。
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须遵照执行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主要有::《额定电压1 kV(Um =1.2 kV)到35 kV(Um =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Um=1.2 kV)和3 kV(Um =3.6 kV)电缆》(GB/T 12706.1-2020)。
3.付款方式:
付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卖方提供本月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买方物资设备科核对,走物资账务验收程序到财务挂账,6个月内根据买方财务资金状况按付款流程支付款项95%。
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并经使用方确认后无息支付。
本合同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电建融信、其他金融工具支付。
报价方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行号:
4.交货时间:分批交货,首批货物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货。
5.交货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峪门口村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抚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6.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由买方负责卸车,且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外观、数量检验及抽样复检。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观进行检查,同时对需复检物资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
7.验收标准、方法:
(1)电缆材料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交买方验证人员。“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必须是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加盖合同方印章。对不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材料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买方拒收,由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本次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处理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询比价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
地 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基地二期113号楼
询价方联系人:吴世华、张慧宇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2499143513@qq.com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电子签章)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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