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故城县夏庄镇、饶阳店镇等十个建制镇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故城县夏庄镇、饶阳店镇等十个建制镇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衡水市 | 采购单位 |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建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故城县夏庄镇、饶阳店镇等十个建制镇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故城县夏庄镇、饶阳店镇等十个建制镇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故城县夏庄镇、饶阳店镇等十个建制镇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已由
故城 县行政审批局 以
故审批招标核字[2024]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新增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夏庄镇、饶阳店镇新建主管网及支管网,并实现管网入户;武官寨镇、西半屯镇、军屯镇、故城镇、背罕镇、房庄镇、三朗镇、建国镇完善其主管网及部分支管网,并实现管网入户。
本项目共拟建设污水管道共 206.6km,管径 D160~D500,污水提升泵站 10 座。监理服务期限: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的监理服务(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
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注册监理工程
师(市政工程)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3)投标人必须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
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
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
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01 09:00 至
2024-05-22 09: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故城县夏庄镇、饶阳店镇等十个建制镇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已由
故城 县行政审批局 以
故审批招标核字[2024]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新增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夏庄镇、饶阳店镇新建主管网及支管网,并实现管网入户;武官寨镇、西半屯镇、军屯镇、故城镇、背罕镇、房庄镇、三朗镇、建国镇完善其主管网及部分支管网,并实现管网入户。
本项目共拟建设污水管道共 206.6km,管径 D160~D500,污水提升泵站 10 座。监理服务期限: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的监理服务(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
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注册监理工程
师(市政工程)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3)投标人必须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
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
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
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01 09:00 至
2024-05-22 09: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建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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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故城县郑口镇顺达西路 72 号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路与中心街交叉口西南角写字楼 |
邮编: | 253800 | 邮编: | 053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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