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活性炭产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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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邯郸市 | 采购单位 | 涉县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活性炭产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活性炭产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活性炭产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涉县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涉县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350平方米,拟建一个空气净化性能实验平台、一个水净化性能实验平台。
2.2招标范围:建一个空气净化性能实验平台,主要配备30立方米实验舱、甲醛检测仪、VOCs检测仪、滤芯样品制备台等;一个水净化性能实验平台,主要配备水体搅拌分离系统、余氯检测平台、水质浊度测试平台、自来水预处理系统等设备。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 其他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本项目实行“双盲”政策,一是“盲抽”;二是“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招标人:涉县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电话:***)。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8 09:00:00 至 2024-05-0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河北CA客服电话:400-707-3355
北京CA客服电话:400-994-3319
2、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0 09:00:00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活性炭产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涉县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涉县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350平方米,拟建一个空气净化性能实验平台、一个水净化性能实验平台。
2.2招标范围:建一个空气净化性能实验平台,主要配备30立方米实验舱、甲醛检测仪、VOCs检测仪、滤芯样品制备台等;一个水净化性能实验平台,主要配备水体搅拌分离系统、余氯检测平台、水质浊度测试平台、自来水预处理系统等设备。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 其他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本项目实行“双盲”政策,一是“盲抽”;二是“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招标人:涉县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电话:***)。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8 09:00:00 至 2024-05-0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河北CA客服电话:400-707-3355
北京CA客服电话:400-994-3319
2、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0 09:00:00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涉县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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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涉县开发区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西岗市场院内北侧二楼 |
邮编: | 056400 | 邮编: | 0564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58201223@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县开发区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10117126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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